各有關單位:
近期,有反映企業在申報資質過程中冒用人員證書、提供不實材料的投訴持續增加。為進一步規范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工作,維護公平競爭、規范有序的建筑市場環境,經研究,決定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查驗工作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審查有關材料原件
自2022年5月13日起至住建部新資質標準實施之日,申報我局許可權限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,除通過濟寧政務服務網提交電子版申報材料外,還需于申報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,向我局政務服務A101、A102窗口提交全套紙質原件及全部有關人員的身份證、職稱證、建造師證、技術工人證書的原件,并確保申報資質涉及的人員本人知曉。未提交原件進行查驗,提交的原件不符合要求以及本人不知情的,均不予受理,網上受理的不予審查通過。
二、查驗范圍
需核查原件的審批事項包括以下六項:
(一)建筑業企業資質(告知承諾方式)新申請;
(二)建筑業企業資質(告知承諾方式)增項;
(三)建筑業企業資質(首次申請);
(四)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(增項);
(五)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(升級);
(六)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(延續)。
三、其他事項
經查實,申報企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,我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警告、撤銷并限制再次申報資質等處理,對偽造證件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,將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。
為加強申報材料真實性查驗,我局實行多人會審制度,同一企業的申報材料需經多人聯合會審通過后方可進入公示(公告)程序。
濟寧市行政審批服務局
2022年5月12日